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事处综治巡防队员。
一、招聘原则
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
综治巡防队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能够吃苦耐劳。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与过黄、赌、毒及邪教等非法组织。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4、有法律规定不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5月3日9:00—5月9日18:30(双休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畅和街交叉口龙湖办事处7楼710房间。
(三)所需证件
1、携带《龙湖办事处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插入照片。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
2、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退伍证及复印件各2份。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资格。
2、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经用工单位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六、聘用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1600元/月。试用期过后工资2880元/月并办理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招聘人员应秉公办事,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咨询电话:0371—6100005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