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6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开招聘公告

2016-11-24 11:49:06 来源:弘新教育 点击浏览次数:

  为优化我局事业单位队伍年龄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

  为优化我局事业单位队伍年龄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4]47号)以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有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安全培训中心、安全技术中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统计中心主要承担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和为煤矿安全监察服务的煤炭工业相关统计职责;救援指挥中心主要承担煤矿安全监察应急管理和煤矿救援协调指挥职责;安全培训中心主要承担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职责;安全技术中心主要承担煤矿安全科技研究与开发、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及事故物证分析等职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局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培训处、办公室、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培训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培训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共招聘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参加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http://www.hnsafety.gov.cn)。发布时间:2016年6月7日至6月1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2日9:00至6月17日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点击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进入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愿报名,按有关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报名时每人限报1个岗位(工作地点),自愿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工作地点)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请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需要慎重选择。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1-63837262。

  3.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6月14日至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到我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书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片6张及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是归国人员,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应聘条件者,领取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确认地点: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611房间(郑州市金水路20号)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证件、材料和照片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敬业精神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侯考室,迟到者和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我局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次日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我局组织考察。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我局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聘期包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创造公平竞争、择优选人的环境,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不徇私情,严禁舞弊行为。

  2.应聘人员应服从组织领导,严格遵守考试时间,遵守考试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考试。迟到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违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3.招聘工作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839135、63839132、63839069(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监督电话:0371-63851233(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QQ号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QQ号和手机号码,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河南煤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xlsx


  2016年6月7日